一.考试时间:2004年12月11日—12日。
二.考试地点:在各校外学习中心和学院已经批准设立的考点。凡未经学院批准设立的考点,学生成绩一律无效。
三.考核方式:
1、网考课程:2004年秋入学各专业的《网络教育学习指导》、2003年春入学土木工程专业(含三个方向)的《计算机绘图》。
2、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的课程是:2004年秋入学各专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3年秋入学各专业的《邓小平理论概论》、2003年春入学各专业的《毛泽东思想概论》。
3、以完成大型作业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2003年春入学护理专业的《临床护理学(一)》、《护理专业英语(一)》(注:《护理专业英语
(一)》所用教材本期只学一半,后一半内容留到第四学习阶段学习)。
4、集中开卷笔试的课程,见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四.几个问题的说明:
1、本次考试安排为不影响在职学生的工作,同时减少学生考试往返的次数以及校外学习中心组织考试的次数,仅用星期六、星期天2天完成考试任务。此种安排只能满足部分课程重考的要求,但在有效学习年限内重考的机会有很多,不能要求一次将所有问题全部解决。
2、2002年秋以后入学的学生,除参加本学习阶段的正常考试之外,还可参加前一学习阶段的部分课程重考。(如:参加第三模块正考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模块的部分课程重考;参加第二模块正考的学生,可参加第一模块的部分课程重考)。
3、2002年秋、2002年春、2001年秋入学的学生如还有课程未通过,可以参加“考试时间安排表”中所有课程的重考。
4、因教学计划调整,从2003年秋入学的同学起,均要学习《大学英语》(五)及《大学英语》(六),故2003年春、2002年秋、2002年春、2001年秋入学同学有《大学英语》(五-1)或《大学英语》(五-2)未通过者,都须参加《大学英语》(五)的重考,以取得该课程学分。
5、有课程需重考的同学请仔细查阅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根据时间上总的安排来申报重考,并于9月20日以前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清重考费。学习中心收齐后报教学管理中心,由教学管理中心汇总于9月30之前报学院。
6、2004年秋入学学生第一学习阶段的国家统考课程《大学英语》及《计算机基础》本次不作安排。
7、未在12月份“考试时间安排表”之列的课程,其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时间,另见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