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第二学习阶段课程考试考点申报的通知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根据本学习阶段教学安排,现将本次课程考试考点申报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点申报:

  课程考试考场,原则上是学习中心所在地自己固有的教学设施(教室)。为方便学生考试,在学习中心所在地之外的地方,也可以租赁场地设立考场,称为“考点”(一般称为新考点)。条件是学生必须相对集中,符合《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设置下属考点的规定》。因此,课程考试考点申报,包括学习中心自己考试场地的信息填报和租赁场地的信息填报两个部分。

  二.考点申报时间:

  2008年9月25日15:30--10月8日18:00。10月8日18:00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具体操作:

  由“信息发布平台”-----凭密码进入本学习中心-----点击“考务信息”:

  1.查看原有考点。点击“已建考点”,查看原有考点情况。不论有无变化,都要重新进行确认。校正无误后,点击“确认”;

  2.申报新考点。在原有考点之外需要新建考点的,请进行新考点申请。点击“考点申请”,填报考点基本信息,然后点击“确认”;

  3.在完成新、老考点“确认”后,再进入“学生考点设置”,为每个学生选定他所在的考点,最后“提交”。

  填写考点有关信息时,表中要求填写的信息,如:考点名称、考试人数、申请日期、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学习中心地址等都要填写,不留空白。

  四.学院公布:

  学院于10月10日在网上公布各学习中心设置的考点安排和学生名单定位。学院、学习中心的考务工作,将按此进行安排,不随意变动。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设置下属考点的规定

  (2008年4月修改)

  第一条  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为规范课程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方便学生参加考试,每次考试前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可以根据本学习中心学生分布情况申请设立若干下属考点(以下简称考点)。考点与学习中心为租赁关系,考点各项有关工作由学习中心负责完成,学习中心对考点课程考试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申请考点条件:

  1.考点学生人数必须达到(含)30人以上,并且相对中心路途较远或交通不便。

  2.设置考点的单位必须是与学习中心有直接业务联系的单位,有满足考试需要的考室、考点办公室、保密室、答卷装订及监考人员休息室、水电、医务、广播等条件。考点要求环境安静,采光通风良好,不受外来干扰,便于集中管理,方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食宿,交通便利、通讯畅通。

  第四条   学习中心必须按照学院考试有关规定组织好考点的考试工作,应在开考前3天向考点学生通知考点设置情况、考试地点、交通路线等,在开考前1天布置好考场。考试期间要切实安排好考点的生活、交通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提醒考生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止发生事故。

  第五条   考点申请和审批。

  1.申请考点工作在每次考试前规定时间内网上进行,学习中心必须填报考点基本信息,并选择所属该考点的学生名单。

  2.学院每次对考点进行审批,同意设置的考点及学生名单将予网上公布。

  第六条   考点实行动态管理。学院将在每次考试前根据申请和历次考点考试组织情况设立考点。每次考点仅对当次考试有效。

  第七条   严禁在未经学院批准的考点以外的地方设置考场,违者将予以停止该中心招生一年的处分,学生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首页 关闭页面   

地址: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新校区网络外语楼 邮编:410083

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