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材发放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教材费的核对及结算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教材费核对
教材费的核对分二个步骤进行:
1.2006年4月底以前专升本的账目,2006年5月底以前高起专的账目有以下学习中心还未结清,请进下表中相应的学习中心查询。其中专升本的账目解释权在网络教育学院(0731-8836613,彭老师);高起专的账目解释权在学校教材科(0731-8837945,陈老师)。
2.2006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的帐,进学院信息发布平台——教材信息——以往账目查询(含专升本和高起专的总账)。解释权在学校教材科(0731-8837945,陈老师)。
二、教材费结算
1.以上两项教材费核对无误后,请尽快与网络教育学院结清教材费。
2.汇款按网上所列清单进行结算,并且尽可能与网上公布的数据保持一致,否则很难销单。如果汇款确有困难,也可选择其中的大部分清单先支付。
3.网上所列教材费均是打折后的实洋(除河北省高起专教材外)。
三、结算方式
开户行:农行长沙市高科技支行工大分理处
户 名:中南大学出版社
账 号:058101040000405
另:汇款请在备注栏内写清“某某学习中心专升本: 元;高起专: 元”。并将汇款凭证传真一份至0731-8830330杨老师收。
同时因从本次起采用新的教材管理信息系统,有些费用遗留问题还有待解决,希望得到学习中心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