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年检年报通知的精神,我院对2004年入学学生进行电子照片采集(中网字[2005]10号文件),并于10月20日上报教育部。
到目前为此,仍有部分同学没有提交照片,也有部分学生提交照片信息与学院学籍信息不匹配,导致不能上报。为此经请示教育部同意,学院在本月底前再次上报一次电子照片。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校外学习中心、学生重视该项工作,逾期所引起的责任由本人负责。
1、没有提交照片的学生请于10月25日18:00前上报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2、已提交的照片,学院通过电子照片采集核对系统进行公布,其中如果提交照片信息与学院学籍信息不匹配,则不会显示该照片。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学生认真核对,要求如下:
(1)校外学习中心可以通过进入“学院信息发布平台”,选择“电子照片采集核对”进行核对。
(2)学生可以通过点击“电子照片采集核对系统”,通过认证,核对本人信息。
(3)如果照片与本人不符,请在“录入核对有效证件号码”框中填写“照片与本人不符”字样。
(4)如果照片信息与学籍信息不匹配,请在“录入核对有效证件号码”框中填写本人正确的有效证件号码。要求有效证件类型与学院学籍信息中证件类型一致。
(5)如果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在网上填写本人正确的有效证件号码同时,要求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变更证明,并用快件方式将证明邮寄学院(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本部网络教育学院教学部朱老师收,邮编410083)。
3、核对工作截止时间为:2005年10月28日18:00。
学院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0731-8836623
E_MAIL:X-CNE51@MAIL.CSU.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