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秋季入学的学生毕业工作正在进行。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本次毕业工作安排总体上按已经下发的《关于2004年第二学习阶段毕业工作的意见》中“进度安排”的要求进行,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准时完成各项工作。
2. 毕业生登记表的封面的右上角填明学生的学号、学习中心(教学站)名称。表中的照片由学生自己贴好(近照,不要求与毕业证书上的照片一致)。各学习中心须按学号顺序整理汇总毕业生登记表。
3. 毕业论文封面右上角填明学生的学号,各学习中心须按学号顺序整理汇总毕业论文。
4. 毕业论文成绩的上报格式参见《关于2002春入学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上报的通知》。
5. 取消原安排中在教学管理中心集中进行的“优秀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各学习中心完成论文答辩之后,按不多于1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上报学院终审。
6. 各学习中心务必督促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套用他人科技成果。凡抄袭论文一律按不及格处理,学生必须递交检查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重新撰写,毕业时间延后。
7. 尚有部分学习中心未完成2002秋入学学生的图像采集工作,这部分学习中心应尽快落实,以确保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