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学习中心暂停招生工作的通知

  经中南大学与衡阳广播电视大学协商,双方同意设立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衡阳学习中心,并办理审核备案(湘教通[2010]33号),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从2011年春季起开始进行合作办学。鉴于衡阳学习中心在合作办学过程中,教学管理责任不到位,考试环节出现较严重的违纪现象,违反了双方合作办学协议第三条第(二)项(6)条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决定给予衡阳学习中心暂停2015年春季招生的处理,责成衡阳学习中心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双方合作办学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提交整改工作总结。学院将视衡阳学习中心整改工作进程和实际成效重新审核是否启动招生工作和继续合作办学。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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