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12月全国统考工作安排说明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0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部署,2010年12月统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计划安排

  1、考试和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0年12月25-28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报名缴费时间: 2010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17:00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统考课程。

  3、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及少数县级城市设置的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4、考试对象

  所有符合统考条件、有效学习年限内(2005-2010春)统考未合格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2010秋的新生基本信息因变动仍大,本次暂不导入“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待明年直接从“阳光招生服务平台”选取报考。各学习中心及时通知考生,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5、考试方式

  统考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6、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二、考试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系统的开通

  网上报名系统包括面向网络教育学院、省级电大及下属学习中心用户的“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和面向考生的“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的两个子系统,于2010年9月24日17:00正式开通。

  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cdce.cn

  2、基本信息报送及复核

  鉴于本次统考报名者均为老生,请各学习中心和考生再次核对基本信息,发现2个系统信息不一致影响毕业者需及时纠正。相关学习中心负责人汇总须纠错考生基本信息表(附表),连同其新增和修改信息(修改信息新旧同列对照,必须提供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佐证,否则不予修改,已经获得过准考证或成绩的考生信息不得修改!),于2010年10月18日前通过学院25号邮箱报送;网上报考系统不接受直接来自学习中心的考生基本信息。

  从明年开始统考的考生基本信息将从阳光招生服务平台自动获取。

  各学习中心应及时通知考生通过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查验本人基本信息。考生如发现本人基本信息有误应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并于2010年10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更正。

  考试时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再进行现场勘误,不得参加考试。与学院平台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其统考成绩无效!

  3、考生网上报考与缴费

  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与缴费。

  各学习中心应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关注网站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个人无法进行网上报考,可由学习中心帮助在网上完成。学习中心完成报考后,应及时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本人的报考信息;考生发现本人报考信息有误,应及时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由学习中心予以更正。学习中心应鼓励考生个人进行网上报考缴费。

  4、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在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1)《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和《高等数学》(A、B)四门统考课程全部采用混编考场方式。具体报考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

考试方式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B

 

1225-28

8:00 - 9:30

10:00 - 11:30

12:30 - 14:00

14:30 - 16:00

16:30 - 18:00

102117:00

--11月9日17:00

机考闭卷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3)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5、考生免考信息备案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由各学习中心初审核实后通过学院“统考之窗”报送,具体操作:选择“统考之窗--免考申请-申请平台”。选择需要申请的学生,单击“申请”按钮,在弹出的申请页面选择申请免考课程和原因,并按提示上传有效免考证明材料,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扫描上传前,请在原件上用铅笔清晰注明成绩准考证号、考点或者可以查验的相关网址(原则上在学习有效年限内的证书有效),如果没有记录一律延迟审核。学院平台已经显示免考通过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对于学院上批次审核意见为“证件不实”的学生,再申请时还须提供其它佐证(包括准考证、考试点出具的成绩单、网页记录等)予以证实(否则以严重舞弊对待),新证明材料重新上传同时再给学院25号邮箱加以申述说明:x-cne**@mail.csu.edu.cn <mailto:x-cne**@mail.csu.edu.cn>  (发送时**要换为25,以减少垃圾邮件),本邮箱同时接受举报。

  所有免考必须经过学院平台申报!验证过程中如果发现证件伪造一律以作弊处理(通报学习中心或取消该生统考资格)进而不得毕业!免考名单将在报考交费后期予以公示,之后添加进入统考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网考办备案,统考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所列的免考名单为学生成绩库登记的最终凭单。

  有关统考信息的查询请登录学院“统考之窗”相关链接。

  附表:学生基本信息表(含修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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