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进行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在即。今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重申统考管理办法
统考属国家机密级考试。教育部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网考委)对统考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2004年,教育部责成网考委对“对参加统考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进行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
2005年,网考委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
2006年,教育部再次强调要“进一步严格统考考风考纪管理。各试点高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要“严格考风考纪管理,严肃查处考试违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教育部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6]17号)
通过几年来组织实施统考工作的教育、管理和要求,统考考生的违纪作弊率整体有所下降,但个别考生违纪违规的现象和行为仍然存在。为严肃统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条件和机会,2009年网考办重申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二、做好跨省报考统考考生工作
为了方便考生,网络教育统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预约考试,允许跨省报考。随着网络教育统考全面采用题库中随机抽题的网上机考且混编考场的方式,预防跨省替考成为统考关注的问题。网考委根据对2009年9月统考的报名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在本次统考有效报名信息中存在批量跨省考试的考生,即该部分考生报考的考点为非本省内考点。数据分析显示,我院少数学习中心的部分考生也存在跨省考试的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统考工作质量。根据网考办要求,学院须了解与核查这部分考生跨省考试的实际情况及原因,并将总体情况向网考办汇报;同时协助网考办对其进行重点跟踪,考试前及考试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学院负责及时向网考办汇报。凡属于替考行为的一律取消统考资格。
鉴于此,请各学习中心登录网考办网站阅读网考电函[2009]06号文件以及网考电函[2009]32号文件,有跨省报考学生的学习中心9月3日之前向学院详细报告每个考生跨省报考的真实原因,8日之前再告知该生的实际考试情况。请相关中心重点关注跨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