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6号)的精神,对2009年秋季招生工作程序作微调,兹说明如下:
一、考生只能在审批通过的校外学习中心招生报名,且原则上学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则取消违规单位的招生资格。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
二、从2009年开始,网络教育学生信息需上报“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 (<http://www.cdce.cn/>)的“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该平台要求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才能参加入学考试,所以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学生报名后及时上传学生信息,以免耽误后续工作。